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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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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城乡规划局 |
办公地址 |
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1号 |
便民电话 |
3356575 |
电子邮箱 |
hgsghj@163.com |
部门概况 |
七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法规科(三)建设用地规划科(四)建设工程审批科(五)市政工程审批科(六)乡镇规划科(七)规划监察科 |
受理范围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和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及城建档案管理地方性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督促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指导县、乡、镇政府编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并负责组织对规划方案进行公告、论证及报批工作。 (三)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及其它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核发“一书两证”的建设项目实施批后管理,组织规划验收,并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实施行政处罚。 (五)负责对在本行政规划区域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对全市测绘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搜集、管理,指导县、乡、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开发。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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