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
来源: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部门名称 |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地址 |
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71号 |
便民电话 |
3357038 |
电子邮箱 |
Rensheju3357032@163.com |
部门概况 |
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10〕22号),设立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受理范围 |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鹤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标识码:2304000002 邮政编码:154100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1号
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