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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鹤岗市政府部门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5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按照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部门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18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部门25家网站进行检查,其中合格政府网站24家,永久关停市交通运输局网站1家。多数网站建设水平有所提高,网站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增强。我市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3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均进行了办理、审核、反馈,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常态化监管乏力,日常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仍然存在长期未更新栏目。按国办要求在网站首页增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公安备案号等事项,我市24家正常运行网站,其中14家网站已完成公安备案工作,10家单位正在积极备案处理中。另外,部分网站没有设立办事服务栏目,部分网站没有设立互动回应功能,主要表现为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咨询、调查征集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杜绝信息不更新、存在空白栏目、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业务指导和办网职责,不断夯实政府网站质量,杜绝应付检查问题反弹,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范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工作,提升政府网站质量水平。我市政府网站均要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使用规范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底部功能区要明确列明党政机关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继续推进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将各类专项工作网站全部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确保不留死角。
(三)提升服务能力。要实行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努力提升政府网站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打造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检查政府网站名单.xls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