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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为促进鹤岗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杨贺新

来源:鹤岗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04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强化全民法治观念,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了人民重大关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要深刻理解宪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这些重要论断,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新时代要求上来。
    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作出的战略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方向前进。
    要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打造转型发展好环境
    当前,要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要求,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鹤岗”的最强音。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必须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实施“四大战略”,发展“五大产业”,打造“三地一区”发展定位,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产业体系、发展动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快转型,奋力走出鹤岗转型发展新路子。着眼于推进产业发展、打造优良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等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法律服务保障措施就落实到哪里。
    要深化全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鹤岗”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主体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突出抓好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边远乡村等薄弱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就是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增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围绕就业、教育、环保、安全、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期法治化环境带来的时代变革,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让每个人都在法治的阳光下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三、以强化法治工作领导为保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见实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权益,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要落实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深入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捍卫宪法尊严,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法治工作队伍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要着力解决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持续开展“金鹤回岗”行动计划,在引进急需法治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
    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设法治鹤岗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抓党建、抓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加速推进城市转型,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活力边城、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