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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交办函第34-1批次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9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2018年7月4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34-1批次,共3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案件2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4063号,未办结2件,受理编号分别为4044、4048号。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一、受理编号4044:“鹤岗市东山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贮灰场存在扬尘污染及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此问题与第三十二批第3591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受理编号4048:“东山区蔬园乡前进村附近120米处的永昌洗煤厂,未经环保验收便投入生产,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及振动极大,导致当地村民彻夜无眠、房屋墙体大面积震裂;粉尘污染严重,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导致附近居民饮用水无法饮用、养殖场停产。鹤岗市环保局曾多次对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下达裁定书要求该厂停产,但该厂拒不执行,问题已持续8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此问题与第八批第677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受理编号4063:“自2005年以来,向阳区北京路11号鹤矿宾馆,排气扇和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鹤矿宾馆为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宾馆,位于向阳区四马路(北京路)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00829105277P,负责人王怀成。该宾馆中央空调冷却塔于2005年安装并投入使用,2016年居民投诉冷却塔噪声扰民,该宾馆对冷却塔西侧和北侧建设降噪泡沫围挡,长8米、高4米、厚度25厘米,因围挡为封闭式,散热不佳,导致冷却塔机组报警,无法正常运行。2017年7月维修空调系统时,将围挡部分改造,长8米、高2米、厚度20厘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7月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经查,现场噪声主要来自冷却塔风扇和冷却水声,距离居民楼约20米。经监测,噪声超标,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鹤环责改字〔2018〕126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鹤环罚告字〔2018〕126号)。该宾馆已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加高吸声泡沫板、房间独立内挂式空调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鹤岗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