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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交办函第三十四批次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9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2018年7月4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四批次,共2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案件2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3901号,未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3902号。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一、受理编号3901:“一是2016年-2017年,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毁坏打石场东侧上千平方米林地。二是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白天粉碎石头时存在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举报人曾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要求关停该打石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此问题与第三十二批第3591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受理编号3902:“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北岗乡北岗村张某某父子2人破坏1万平方米自然林问题,鹤岗市政府公开答复称“情况属实,将尽快解决”,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举报人要求尽快落实赔偿并退耕还林。”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此问题与第十八批第1880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鹤岗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