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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法院“亮剑除赖” 力破执行难

来源:鹤岗日报 发布时间:2018-05-14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为严厉打击“老赖”,夺取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最终胜利,兴山法院在市中院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1日,在兴山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下,兴山法院执行员对4名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执行行动,拘留1人,罚款2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6万元。
    5时25分,执行员到达第一个被执行人家中,还在睡梦中的于某某被拘传至法院羁押室。于某某拖欠孩子抚养费已一年之久,共计7000余元。执行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后,于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与亲属联系将案款全部付清,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拖欠自己孩子的抚养费。
    6时20分,成功拘传涉及两个民间借贷案件的康某某,另一被执行人即康某某的丈夫温某某目前正在外地,两人共欠款34万余元。其中,康某某有拒不申报和虚假申报财产行为。在检察院人员的监督下,执行员对康某某的家庭财产和随身物品进行了清查,到银行对其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并对其手机中的银行短信、微信转账记录和支付宝交易记录进行了拍照留存,发现其大额钱款往来和高消费的情况,决定将其拘留,并处罚款2万元。
    8时25分,陆续有2名事前传唤的被执行人来到法院进行笔录问询。崔某某是涉及健康权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因琐事将申请人打伤住院14天,发生费用共计9000余元。执行员对崔某某进行了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了错误,马上筹措到了执行款并全部转账到位。寇某某是涉及交通肇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金额达30余万元,目前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朱琳 记者高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