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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税务局适应税收发展新形势 积极组织开展税收业务交叉互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8-02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为顺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模式,鹤岗市税务局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任务、把握新要求,超前思维,瞄准税收发展“新方位”,环环相扣、集中发力,掀起税收业务知识交叉互学热潮。
    一是订购专业书籍,夯基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发后,为提升税务干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能力及水平,扫除知识盲区,分别为干部订购《税收业务知识速学手册》、《增值税政策法规分类汇编与解读》《增值税实务政策解析与操作指南一、二》、《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1)(2)2018版》等专业书籍,引导干部分别从政策及实务两个方面进行自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二是开展专题辅导,提层次。聘请国家税务总局兼职教师、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承担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青岛税校、渤海税校等教学任务,多次参与税务总局研讨任务的专家教授赴鹤岗开展为期5天的增值税业务暨实务操作专题培训,通过高站位培训,帮助干部融合知识重点要点,提升培训层次。培训采取集中辅导、面对面研讨、个别交流与训后测试的方式进行,确保培训质效。
    三是强化日常培训,解疑难。为确保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最新《教育培训计划》,将所有业务知识点进行梳理汇总,向系统内注册税务师、新选聘的市级兼职教师下达教学任务,科学有序地进行交叉培训,并通过每月进行一次知识点答疑和难点解析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培训,帮助干部解决自学中的疑难问题。四是依托网络平台,补短板。引导干部利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开展自学自测,重点结合个人在书本自学、专家辅导、日常培训中发现的知识短板、知识空白,自行选择教学内容,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弥补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