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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01-03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鹤岗市市场监管局紧围省局商标监管工作重点和市委、市政府重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职能,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商标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文章,在推广本地特色商标品牌上采取了“一个平台、二个结合、三个工程、四个宣访”举措,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一个平台”即“好品鹤岗”政府官方电商平台,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这个线上电商平台,引领我市的驰著名商标品牌企业,采取线上平台和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模式,以“好品鹤岗”电商平台为核心,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传统经济发展,搭乘“互联网+”的快车,为企业提供了“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线上服务。通过发挥区域平台渠道优势,把我市特色商标品牌产品利用网上商城把产品推向全国,提高我市商标品牌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二个结合”即商标与广告、商标与合同的结合。商标是品牌的核心,品牌通过商标来体现。广告是企业营销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合同是企业通过管控实现对市场的承诺,体现诚实守信,提升品牌和形象。商标通过广告宣传才能活起来,商标通过守合同重信用才能有市场信誉。为深入推进我市特色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开展了“商广互助、媒企互联”品牌形象推介活动。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树立用品牌引领发展的理念,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进一步深化了商标广告合同“三位一体”推进措施,积极做好商标、广告、合同“三位一体”监管服务工作,同频共振,合力推进,使特色商标品牌经济成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促进我市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三个工程”即一是实施“商标帮农”工程。深入开展商标宣传活动,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树立商标意识、品牌意识。指导鹤岗市龙江村晖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注册了“蔬园嫂”绿色鲜菜牌商标。该产品打入北京、江苏、广州和贵州及各大超市等,产品在天猫网站上进行直销。农民有了自己商标后,鲜菜和山产品销售收入每斤超出5-10元,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施“商标富农”工程。指导和帮助东山区惠民玉米专业合作社正确使用“丰玉东源”农产品商标,积极宣传农产品使用商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树立“有牌子才能闯市场,有市场才能赚到钱”的观念,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丰玉东源”商标注册成功后,玉米面、玉米碴等农产品热销到全国7个大中城市,销售收入超出原来的10倍左右。三是实施“商标活农”工程。我市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绥滨大米”成功注册后,指导规范绥滨县和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持有的“绥滨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正确使用,规范使用实行“四统一”制度,即:统一外观设计、统一加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销售价格,以确保“绥滨大米”的产品质量。同时,规范了地理标志商标授权使用环节,授权企业签订《使用合同》和《责任状》,并定期组织人员对授权企业进行走访指导。由于绥滨大米商标的使用,增加了“绥滨大米”品牌产品的销售量,北京、上海、西安、厦门、深圳、廊坊、张家口、哈尔滨等20多个城市开设绥滨大米专营店和代理店,产品在天龙官网、淘宝网、微信平台、微商城、1号店、绿农网、融易购、品质365、乐牛网、农商网、中燃惠生活和邮乐网等网络平台上销售,成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线上互联网,线下专营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获得了经济效益,实现了企业与基地农户双赢的预期目标。
四、“四个宣访”即“四宣”: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政府支持商标品牌建设相关措施,宣传商标注册、运用与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推广本地知名品牌。“四访”,即走访辖区内驰名商标企业、走访省著名商标企业、走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及授权企业、走访重点培育商标品牌企业。深入推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提升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快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通过采取“一个平台、二个结合、三个工程、四个宣访”举措,鹤岗市现有中国驰名5件,黑龙江省著名商标4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