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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解读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9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77号)精神,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规范畜禽养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畜牧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为目标,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强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以养殖量大的县(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肥料化还田为主攻方向,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为引领,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市建设绿色牧业、生态农业和“两江一岭”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2018年-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8%、72%和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0%、80%和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省部级、市级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应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绥滨、萝北两县和东山、兴安两区政府要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重点,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结合协调发展。
(二)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种植业需求和环境容量,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规模养殖场(户)应用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
(三)建立综合利用机制推广适用技术。各县(区)要组织各乡(镇)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形成政府扶持与养殖业主自行治理相结合,以业主为主体、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有效治理机制。
(四)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根据“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政策扶持”原则,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五)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各县(区)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有关规定,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强化市、县(区)环保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成果,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七)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积极向养殖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