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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农电企...
发布日期:2018-07-2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文电科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专班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8〕39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鹤岗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鹤岗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于志伟 鹤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雷 鹤岗市发改委主任
高 伟 国网鹤岗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 贺 鹤岗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百涛 鹤岗市发改委调研员
李 岗 鹤岗市工信委副主任
杨海燕 鹤岗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 英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
委 员、副调研员
王 伟 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路东风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铁成 鹤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田卓夫 鹤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申维军 鹤岗市政府办副调研员
付明秋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赵 会 国网鹤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鹤岗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刘雷兼任。
二、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研究解决划转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区两组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序开展权证补办、清产核资、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社保延续、产权变更等工作,确保全市农网安全运行和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