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鹤岗市政府网站!
机构职能
鹤岗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74年,挂鹤岗市“三废”办公室牌子,后改为鹤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80年将鹤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鹤岗市环境保护局,1984年正式列为一级局建制,为市政府职能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建立健市级相关环境保护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