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鹤岗市林业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部】
法律法规
- 2017-04-23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 2017-04-23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 2017-04-23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 2017-04-23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2017-04-23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
- 2017-04-22植物检疫条例
重点工作
- 2018-01-05鹤岗市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
- 2017-11-15林业局2017年度承担市委重点工...
- 2017-08-04市绿化委员会提前部署明年义务...
- 2017-08-04打造绿化景观
- 2017-08-04森防大幕拉开 林业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