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鹤岗市政府网站!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畜牧业及兽医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及执法体系建设。     (二)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与行业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发展。     (三)拟订畜产品产需调控政策措施和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市畜牧业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和畜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组织全市畜牧兽医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负责市级...【全部】